●丁家发
日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出现了“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字样。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表示,要全面深化以户籍制度为重点的治安管理改革,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公安部提到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通俗地说,就是“户口随人走”,即居民的常住地在哪里就把户口设在当地,并且享受当地户籍所享有的待遇,这无疑将是我国户籍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目前,很多大中城市都意识到人才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纷纷降低落户门槛吸引各类人才,国内许多城市的落户条件已变得非常宽松,这无疑为日后过渡到“户口随人走”户籍制度奠定了基础。而“户口随人走”户籍制度一旦出台实施,在城市“人才抢夺战”中“落户条件”将没有优势可言,必将倒逼各大城市在福利政策、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这将对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政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是城市管理者必须要思考和面对的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让户籍回归本义。政府部门可以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进行身份证数据化管理,只要流动人口在城镇就业或自谋职业登记后,就能享受当地市民待遇;如果离开城镇后撤销登记,将不再享受当地市民待遇。这样,既免去了流动人口为享受待遇频繁迁移户口的奔波之苦,又能避免户口“随意”迁进迁出而造成的管理混乱。未来,应当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期待公民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享有相应的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