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 商家 ·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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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线下商家持续推进“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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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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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线下商家持续推进“七日无理由退货”

    本报记者 张仲超

    在近日举行的“上海线下零售企业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启动仪式上,上海市共有750余家商铺门店积极响应号召,加入到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商家行列中。

    中国商报记者走访了位于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的新世界大丸百货,在鹿王、博格西尼等品牌的柜台上面已经放置了“上海市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铭牌,铭牌上方还标注了退货条款说明,包括不影响二次销售方可退款、未退回赠品则需按价付款、定制商品不予退换货等。据店员介绍,最近几乎没有出现过退货的情况。

    据悉,目前商场的退货流程较为通畅便捷,消费者如有相应的需求,只需和柜台确认后即可到售后服务处办理。对此,新世界大丸百货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在商场购物的消费者相对较理性,一般不会“为了退货而购物”,虽然推出“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的时间不长,但从整体反馈来看,退货量基本上没有变化,“近期我们商场的整体退货率只有0.5%,相对来说,女装、女鞋的退货比例会略高一些”。

    日前,记者来到南京西路随机走访了几家商户发现,承诺参加“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门店在遇到退货需求时明显更加“爽气”,而部分没有参与服务承诺的店铺店员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则明显有了更多的“发挥空间”,退货的阻碍也明显更多一些。

    例如在某运动品牌旗舰店内,中国商报记者并未找到承诺铭牌。在提及如为家人购买运动鞋遇到尺码、颜色不合适是否可以退换时,店员明确表示不影响二次销售就可以“换”,但若想“退”则只能是货品“有质量问题才可以”。

    而在优衣库南京西路店,每个收银台前都放置了有“退换商品规定”的告示牌,明确在保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消费者购买1个月内可退换,袋装类、内衣裤类商品,如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退货仅限于原购买店铺。消费者许女士在结账时询问是否能退货,店员马上对她选购的服饰分类进行了解释:“长裤在完好的情况下可以退,但内衣不退换。”

    许女士说,来实体店购物看中的就是能够试穿,而正因为不同于线上的“盲买”,退货的概率其实很低,她这次多问一句也是因为选购的裤子是想搭配某件衣服的,所以还得回去试一下,“其实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退货都是一件麻烦事。但商家能够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还是对品牌和商品品质有很大的信心,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也能够更放心地‘买买买’”。

    中国商报记者获悉,上海市商务委今后将根据“企业自愿、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社会监督”原则,对标国际规则和标准,逐步推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在这一过程中,也将继续优化承诺企业的“三件套”,将参与行业承诺、自定退货细则以及消费者的知情权三者“串联”起来。

    “第一就是承诺铭牌,可以让消费者一眼就发现,该商家是参加无理由退货活动的。第二件就是退货细则。”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表示,线下门店参与承诺并非强制,因此哪些能退、怎么退,商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明确。而“第三件”便是将可退货承诺落实在小票、收据上,例如目前美特斯邦威等品牌就已在消费小票上明确写出了退货政策说明。

    与此同时,上海市商务委也在考虑将企业服务承诺的履约情况与上海商务诚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不兑现承诺的商家或是有恶意消费行为的消费者都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信息归总。“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社会共治的体系,打造‘最优最好’的购物环境。”刘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