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 要闻 · 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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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征信机构闸门 扎紧个人信息安全篱笆
力争到2022年有效遏制侵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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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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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征信机构闸门 扎紧个人信息安全篱笆

    ●冯海宁(特约评论员)

    近日,江苏淮安警方通报,在公安部督办下,以“打链条、打平台、打团伙”为目标,依法打击了七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公司,涉嫌非法缓存公民个人信息1亿余条。其中,拉卡拉支付旗下的考拉征信涉嫌非法提供身份证返照查询9800多万次,获利3800万元。

    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广泛应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课题。我国相关法规对征信机构诚信度有着严格要求,而考拉征信这种征信机构却知法犯法,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获取公民身份信息并卖出获利,是典型的个人信息倒卖行为。

    近年来,我国社会诚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越来越多的行为纳入到社会征信体系。“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信用意识都在提升。征信行业本应是格外受到信任的,但此次考拉征信涉嫌非法提供身份证返照查询9800多万次并获利3800万元,很可能会让人对征信行业、征信机构产生不信任感,比如担心个人信息被这类机构泄露。

    笔者以为,只有严格依法查处考拉征信这样的机构,才能避免征信行业被不信任的气氛所笼罩,也才能防止再次出现类似个案“污染”了社会诚信建设。目前,警方已将考拉征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销售、技术等20余名涉案人员抓获,这也向社会表明,凡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和个人都将被依法查处。

    据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有着明确规定,其中,刑法规定相关罪名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更能体现出法律的威慑力。期待有关方面彻查考拉征信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严刑峻法让相关责任人付出应有代价。

    显然,考拉征信涉嫌泄露个人信息犯罪的同时还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征信机构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笔者以为,考拉征信显然只是个人信息买卖“黑产”上的一个环节,还应该严查严办这条绳子上的其他“蚂蚱”。只有对类似造成恶劣影响的征信机构从严从重处罚,才能让公众对征信机构更加信任。此外,征信监管部门也应该以查处考拉征信案件为契机,对其他社会征信机构加强监督监管,防止征信行业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