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 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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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产品召回制度
系紧消费“安全带”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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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产品召回制度
系紧消费“安全带”

    胡建兵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实施不仅能进一步消除产品安全隐患,避免缺陷产品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还能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不断改进产品设计和制造,保障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

    目前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正逐渐完善,现已建立起包括汽车在内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为消费者系紧“安全带”,也推动生产者更加精益求精。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召回公告,截至去年12月10日,共召回进口汽车9377辆,约占总数的1/3。其中,召回涉及5个企业24个车型的3.56万缺陷车辆。不仅在汽车领域,我国缺陷消费品的召回力度也在显著加大。目前消费品召回主要包括儿童用品和电子电器产品。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问题线索,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开展了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缺陷技术分析,引导企业实施召回37次,涉及产品430万件,倒逼企业健全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不过,不能忽视的是,消费品召回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缺陷消费品召回依据的管理办法法律层级相对较低,调整的产品范围较小;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和投放市场新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多,缺陷识别与调查技术难度不断增加,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亟待健全。此次规定对“消费品”“缺陷”“召回”等有了更加明确的定义,使一些企业不再有空子可钻。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费品的安全负责,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鼓励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消费品可追溯制度。

    消费品召回制度是消费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涉及缺陷信息收集和处理、缺陷调查、召回实施、召回效果评估等环节,离不开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广泛参与和配合。作为消费者,在遇到产品安全事故、故障或发现产品可能存在缺陷时,应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反馈。

    当然,最关键的是,有关部门要完善三位一体的召回层级管理体系。加强技术人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产品危害风险及风险程度的识别、研判、监测、评估、交流、预警、处置等各环节的重要作用,为科学实施召回制度提供技术保障。同时还要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会认知度。只有把规定实施到位,才能让民众消费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