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 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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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份督促监护令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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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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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份督促监护令守护“少年的你”

    一个14周岁的孩子,在短短几个月间的变化会有多大?6月11日,在小松(化名)即将年满14周岁的前一天,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督促监护令”颁发会暨“检察长训诫会”。据悉,这是福建首份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的“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发文推广,旨在当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时,针对性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职,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难点问题,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

    今年6月1日,福建省首家统筹整合区直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力量,探索构建涵盖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监护干预、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在内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在福州市晋安区挂牌成立,中心帮助的正是小松这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区属校园内有“临界犯罪”和屡次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等及其他需要帮教、救助的未成年人,以及小松父母这类在未成年人家庭中存在监护缺失、需要制发“督促监护令”和指派社工监督未成年人家庭履职的人群。

    据介绍,晋安区教育局在接到小松学校的请求后,向检察机关发出了“联合行动信号”。6月11日,由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学校、社工组织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的“督促监护令”颁发会和“检察长训诫会”在晋安区检察院召开,该院陈喆检察长宣告送达全省首份由检察机关、教育部门等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的“督促监护令”。

    “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未尽监护职责,孩子犯错起源于家长监护的严重失职。孩子在校学习更多的是学习知识,而孩子人格的塑造,家长需要承担起重要的教育引导职责。14岁的孩子正值青春期,是人生的转折点、关键时刻,家长的陪伴和以身作则十分重要。我们将合力帮助家长学会了解孩子想什么、为什么,掌握更科学的教育引导方法。”训诫会上,陈喆检察长语重心长地说。

    陈喆介绍,这次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后,由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的社工组织和福建省心理协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小松的监护人提供强制亲职教育。

    训诫会上,小松的父母表示,一定全力配合做好孩子的行为矫正工作,配合做好强制家庭亲职教育。小松也表示想继续完成好学业,努力成为一名思想上进、行为端正的人。

    训诫会结束后,小松及其父母共同观看了法治教育片《同桌的你》,并接受社工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帮助。指导师结合“督促监护令”有针对性地提出亲子谈话建议、每周定期汇报监护情况、带孩子清洗纹身及摒弃不良习惯、引导谨慎交友、共同学习法治教育视频等方面的专业指导,为后续提供“一对一”固定观护帮教做足准备。

    (程慧 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