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飘飘 本报记者 智文学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个税政策),明确对在深圳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
根据个税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前海合作区内开展业务,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此次调整,既是对前海合作区多年来一直推行的税收试点政策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前海合作区持续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前海一直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合作与发展的先行区域。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不仅是对前海改革试验场成功经验的肯定,更有助于提升深圳市乃至整个大湾区的创新能级和发展质量。
中国社科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主任支振锋认为,前海始终坚持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开发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有这样雄厚的发展基础,前海可以进一步承担更重要的历史使命,这就是力促深港从“合作”变为“融合”,即前海作为合作区要从1.0版升级为2.0版。
此次个税政策明确了对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同时,个税政策还明确了政策优惠的享受时间及收入范围。相比于之前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此政策优惠享受时间提前,在每年3—6月个税汇算清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免。
近年来,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加强与香港的合作,进行制度创新和规则衔接,推出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吸引了众多港企落地前海、众多香港居民同胞到前海创业。
“前海是深港融合的标志。”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大楼里,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的港青余广滔说,前海已成为香港青年在内地创新创业的沃土。从出台实施支持港澳青年前海就业创业发展“12条”措施,到对符合条件的港企以及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继续实施“双15%”税收优惠,在推动深港人才尤其是年轻人一体化交流方面,前海可谓全方位发力。
前海,因深港合作而生、因深港携手而兴。个税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前海进一步吸引香港同胞到前海就业,深化深港人才交流,集聚深港两地发展动能,为前海进一步打造“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提供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