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 要闻 · 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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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农村食品市场 切不可“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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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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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农村食品市场 切不可“点到为止”

  吕可玫

  日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和省供销合作社在全省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集市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进行排查、整治,从严打击不法商家,为农村营造良好的食品经营和消费环境,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举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俗话说,病从口入,食品安全无小事。前几年,出现了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问题,一些农村消费者也成了受害者。如今,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仍然禁而不绝,让人深恶痛绝。在此背景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压严打态势,集中力量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显得十分必要。

  当然,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点到为止”,还需要打持久战。这就需要有关职能部门查出问题后及时打击,否则,不查处违规违法者,只搞“点到为止”式的整治,恐怕是图过场、走形式,起不到有力的震慑作用。

  食品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因此,净化农村消费市场,不仅需要生产者和经营者自律,更需要有关监管部门给力,建立日常整治的长效制度,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安全”。

  对于专项打假查检出来的问题要“零容忍”。首先要建立黑名单制度,把违规生产或经营的商家列入假冒伪劣商品黑名单,并对外公布;其次,要依法严惩违规生产或经营的商家,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特别是对于触犯法律的,该判刑的还得依法判刑,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只有真抓实干,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打假、集中整顿,并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消费环境,才能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当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之所以泛滥成灾,关键是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思想认识和经营目的出现了问题,以至于他们为了牟利而不择手段。“兵者,诡道也;商者,诚信也”。古语说,不诚信者不足以开店。因此,在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同时,还要对生产者和经营者开展诚信教育,让他们树立诚信经营的经营思想,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做到诚信守法经营。